2023年6月3日,位于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的瑪嘉百貨商店。(南方周末實習生 郭馨陽/圖)
(相關資料圖)
在裁判文書網以“納益其爾”為關鍵詞搜索,自2019年以來,民事判決書有1152份,裁定書有3116份,絕大多數被告是中國各地的路邊小店。
不管納益其爾批量式維權的動機如何,目前至少可以確認的是,納益其爾獲賠頗豐。“但它擁有有效的商標權,因此其權利基礎不受影響。”
300毫升的綠色圓柱形罐體,四片切開的蘆薈依次疊加,92%的含量標識,配上“NATURE REPUBLIC”(中譯名:自然樂園)的商標,這是株式會社納益其爾旗下的蘆薈膠產品。
(naturerepublic.cn網站截圖/圖)
株式會社納益其爾是韓國首爾的一家化妝品企業,2009年創建了“NATURE REPUBLIC”品牌。
納益其爾憑借爆款產品蘆薈膠,在2013年前后借助韓流和韓妝的東風在中國風行一時,不少當紅明星都曾為其代言,其在中國市場也推出過數款爆火的蘆薈膠產品。
不過,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納益其爾以侵犯商標權為由,在中國批量式對終端銷售商鋪提起訴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以“納益其爾”為關鍵詞搜索,2019年至今已有1152份判決書,第三方工商信息軟件所顯示的訴訟風險信息則高達13135條。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納益其爾在中國的批量訴訟獲益有可能超過1600萬元,與該公司2022年的在華銷售總利潤相當。
被起訴的中國小店也在嘗試“反擊”。有被告通過律師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NATURE REPUBLIC”商標無效。
由于納益其爾的中譯名“自然樂園”已于2009年在中國被注冊,他們進入中國市場時將中文商標改為“自然共和國”,并于2013年9月17日獲批。但在中國市場,經銷商、消費者仍習慣稱呼其為“自然樂園”。同年,納益其爾還在中國注冊了第10494197號“NATURE REPUBLIC”商標,也就是訴訟主要涉及的商標。
2023年3月3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第8843792號“自然共和國”商標和第10494197號“NATURE REPUBLIC”商標無效,理由是其中譯名中含有不宜作為商標注冊和使用的詞匯。
商標被宣告無效后,裁判文書網顯示,2023年3月31日至6月共有5篇司法文書,原告納益其爾均撤訴。
賣50元,遭索賠12000元
瑪嘉百貨商店是位于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的一家化妝品店,面積10平方米,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并不顯眼。店鋪里擺放著洗發水、洗面奶、乳液、面霜等日用化妝品。
瑪嘉老板王維徳告訴記者,由于他的顧客主要是外國人,對蘆薈膠的需求并不高,所以他幾乎不賣蘆薈膠。
2019年10月,王維德在進貨時順手拿了三罐蘆薈膠,想試試水。他還特意叮囑經銷商“拿正品”,“可能那個蘆薈膠之前挺火的,有一些本地顧客總問我。”
他店里的蘆薈膠只賣出去了一罐。兩個月后,他將剩下的兩罐放在店門口的貨架上——這個貨架主要擺放滯銷產品。
但由此而來的訴訟卻讓王維德猝不及防。
2020年初,他的店里來了兩三名陌生男子,一進店就問有沒有納益其爾蘆薈膠。他們買下了那兩罐,微信支付50元后,還拍下了貨架的照片。
2020年9月,王維德收到了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傳票,得知自己被納益其爾公司以侵犯商標權為由告上了法庭。
直到那時,王維德才知道,當時的陌生男子是納益其爾請的公證人員。他們所拍的照片在庭審中也成為了瑪嘉售賣帶有“NATURE REPUBLIC”商標商品的證據。
法院審理認為,由于納益其爾是商標專有權人,有權對相關產品的品牌、包裝、商標本身等自行鑒定。庭審中,納益其爾明確表示瑪嘉所售賣蘆薈膠并非正品。
為證明是從正規渠道進貨,王維德提交了《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等。
這些文件并未得到法院認可。法院審理認為,瑪嘉百貨商店僅提交了有效使用期與涉案侵權商品不一致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復印件,未提交相關的進貨憑證來證明其銷售的侵權商品具有合法來源。因此,瑪嘉百貨商店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依法應承擔停止侵權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021年7月23日,越秀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瑪嘉百貨商店立即停止銷售涉案侵犯納益其爾第10494197號“NATURE REPUBLIC”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并賠償納益其爾12000元。
王維德不服,上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2022年9月1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維德堅稱自己售賣的蘆薈膠是正品,“進價十多塊錢的東西,誰會專門去找假貨?”
上千起訴訟
和瑪嘉百貨商店有相似遭遇的不在少數。在裁判文書網以“納益其爾”為關鍵詞搜索,自2019年以來,民事判決書有1152份,裁定書有3116份。
最早的訴訟始于2019年。2019年下半年,福建省南平市的多家化妝品店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納益其爾以商標侵權為由將化妝品店起訴,要求停止銷售帶有“NATURE REPUBLIC”“納益其爾”標識的產品、銷毀侵權庫存產品并進行賠償。
隨后,遼寧、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江蘇、廣東等地的多家化妝品店也陸續被納益其爾以相同的理由訴至法院。
記者梳理司法文書發現,株式會社納益其爾和納益其爾北京分公司均作為原告提起過訴訟,而被告中除了銷售蘆薈膠的公司,更多的則是小型的便利店、百貨店、化妝品店,以及個體工商戶。
上海(天津)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宇第一次接觸到納益其爾索賠案件是在2020年9月,至今已代理了30起相關訴訟。
趙宇的團隊做過數據搜集分析,發現納益其爾作為原告發起的訴訟有4500起左右,商標侵權占到99%,被告幾乎都是終端銷售的小門店。
納益其爾的訴求幾乎如出一轍:要求被告立即停止銷售侵犯納益其爾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并銷毀庫存侵權產品,賠償經濟損失,對中國各地小門店的索賠金額多在20000-50000元之間。
由于訴訟期間納益其爾的商標仍在有效期內,且大多數被告無法提供有效抗辯證據,因此法院一般判決被告停止銷售侵權商品,并銷毀庫存侵權商品,判定的賠償金額大多數在5000-15000元之間。
在趙宇看來,納益其爾之所以能在大部分案件中勝訴,主要是因為個體商鋪的維權意識較差,舉證能力弱,“不少是街邊的化妝品店,可能一次進貨就二三十個,背后的進貨渠道和交易信息可能不太健全”。
據他了解,還有不少商鋪選擇私下和解,“撤訴的裁定很多,不少商鋪不太愿意應訴。納益其爾以訴訟給被告壓力,還給出相應的和解條件,可能8000-10000元,找個律師也得花一萬。由于知識產權領域相對來說比較專業,剛接到傳票的時候,他們會比較懵,不確定能否打贏”。
2023年5月26日,北京納益其爾公司的展示臺,最中間的就是蘆薈膠。(南方周末記者 魏翠翠/圖)
抗辯關鍵
法院鑒別街邊小店售賣的“自然樂園”蘆薈膠產品真偽的關鍵是防偽標識。
判決書顯示,正品和假貨的區別在于盒蓋右下方的蘆薈花圖案,圖案左側由下至上的第三個葉片內側是否有鋸齒。
“但是肉眼無法看出區別,需要用放大鏡比對才能看到其中的細微差別。”趙宇表示,納益其爾不同批次生產的蘆薈膠的防偽標識也有細微差別,納益其爾自身沒有技術追溯系統,終端銷售門店更是無法辨別真偽。
納益其爾北京分公司在2023年5月26日告訴記者,防偽標識一年一換,目前該公司在中國市場已經沒有自己的店鋪,只有代理商和經銷商。
王維德也懷疑納益其爾方分辨真偽的標準,“也許就是把舊包裝改成新包裝,然后把我們賣的舊包裝產品打成假的”。
在上千家被告中,也有少數能夠抗辯成功。趙宇曾幫助同樣被納益其爾以“侵害商標權”為由起訴的天津市薊縣博常伊人化妝品店抗訴成功。
司法文書顯示,納益其爾訴請博常伊人化妝品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共計40000元。
博常伊人化妝品店辯稱其銷售的產品是通過正規合法途徑購進,向法庭說明上游供應商為天津眾妝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并提交了銷售單、付款憑證等證據。
博常伊人化妝品店向法庭提供的證據表明,涉案產品來源于青島一品妝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該公司是納益其爾的總經銷商,涉案產品來源指向原告納益其爾。
2020年12月7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令博常伊人化妝品店立即停止銷售侵犯第10494197號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駁回納益其爾的其他訴訟請求。
趙宇表示,抗辯成功的關鍵在于能夠提供商品的合法來源。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艷芳對記者分析,由于納益其爾是商標的合法權利人,那么舉證責任在被告。如果銷售的是正品,不管是哪個生產線,終端店鋪都不構成侵權;如果銷售的是假貨,但店鋪能夠提供合法來源,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王艷芳于1996年7月至2021年8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工作,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審判長、二級高級法官。
“知識產權法里規定了合法來源抗辯,只要能證明商品有合法來源,就不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因為法律也要保障商業的交易安全。”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阮開欣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具體而言,證明商品具有合法來源的證據包括,從上游購買蘆薈膠的購貨合同、付款憑證、發票、銷售清單、售貨單等等。
“如果證據比較欠缺,可以找上游供應商作證,證明商品有合法來源即可。”趙宇解釋。
是否存在惡意訴訟?
王維德說,被起訴之后,他再也不賣納益其爾的產品。除了商家的抱怨之外,納益其爾的批量式訴訟維權也引發了一些爭議,有輿論稱其行為系“惡意訴訟”。
不過,王艷芳認為,納益其爾的訴訟不能被歸為“惡意訴訟”。“所謂惡意訴訟,是指它沒有權利,或明知權利有問題,還來主張權利,屢次起訴撤訴給被告造成很多困擾的情況。”王艷芳解釋。
在阮開欣看來,納益其爾“擁有有效的商標權,因此其權利基礎不受影響”,這意味著,由于納益其爾擁有合法商標,提起訴訟維權在法律層面上并沒有問題。
但起訴個體工商戶的維權方式卻值得商榷。
趙宇說,納益其爾維權無可厚非,“但起訴四千多家,還專門找特別小的門店、個體戶維權,通過司法訴訟的壓力促使他們交錢,再去撤案,維權方式存在一定問題”。
趙宇認為,納益其爾的主要訴訟意圖是獲得經濟賠償,而不是真正的清理市場,“打小的個體門店可以向對方要錢,一個要一萬,現在4000多家,還有一些案子(的結果)沒有上(裁判文書)網。”
2023年5月26日至6月14日,記者多次聯系北京納益其爾公司,以了解其批量維權的目的,以及商標被宣告無效之后的維權計劃,該公司一直稱負責人工作繁忙無法接受采訪。
不管納益其爾批量式維權的動機如何,目前至少可以確認的是,納益其爾獲賠頗豐。記者統計了裁判文書網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的64份判決書,被告全是小百貨店,納益其爾獲賠46.15萬元,平均每個案件獲賠約7200元。
按裁判文書網上所載的1152份判決書,估計納益其爾獲賠約數百萬元。此外,被告中還包含了部分供應商和大公司。記者根據從部分被告的律師處獲得的判決書統計了部分10萬元及以上的高額判賠,14份判決書中的總判賠金額高達829萬,其中最高的判賠金額是200萬元。
這份判令賠償200萬元的判決由蘇州市中院在2022年8月18日作出,200萬元的賠償額由廣州市大龍化妝品有限公司和岳陽自然樂園化妝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擔。
納益其爾官方披露的企業年報顯示,2022年該公司在華銷售額3567萬元,凈利潤1636萬元。
最高法提審的案件也曾開庭審理。趙宇回憶,最高法的法官也當庭提出疑問,“那些小化妝品店都將上游經銷商的信息告知了納益其爾,你們為何沒有對這些企業進行相應的溝通與交涉?”
納益其爾的代理律師回復稱不了解原因。法官則要求,納益其爾應該對這些問題做具體的說明和陳述。
王艷芳認為,即使構成侵權,賠償的標準也需要根據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來確定,“但這些在實踐中很難查清,那賠償額度也不宜過高。如果說幾千個案子加起來,每個一兩萬元,總數額也不得了”。
王艷芳也從這種批量訴訟中發現,這些小微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意識相對單薄,提供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據還不夠規范,法律合規意識還需要加強;而對于司法機關而言,遇到這種大批量起訴的案件時,個案的賠償額之間需要通盤考慮,才會有比較好的社會效果,“法律既要保護權利人的基本權利,也要在消費者和相關的市場主體間做一個平衡”。
南方周末記者 魏翠翠?南方周末實習生 郭馨陽
來源:“南方周末”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