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4月26日訊(通訊員 吳炫著 李樹軍 記者 范木曉子 )男子為籌錢買車送女兒上學,以幫助投資分紅、自己賺取好處費為由詐騙他人15萬,案發后,受害人找其追款,該不但不還款還報警,結果反被抓了!
4月17日10時許,鹽城市阜寧公安局向陽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轄區光明路菜場有人為債務發生矛盾。值班民警趕到現場后了解,男子葉某吸引女子王某、周某共15萬元資金幫助其投資分紅,后葉某稱投資的公司倒閉,血本無歸,王某、周某遂找葉某要錢發生矛盾,于是葉某報警。民警立刻意識到該警情可能涉嫌詐騙犯罪,于是立即將雙方帶所作進一步調查。
到所后,民警對王某、周某分別進行了具詳細體的詢問,并根據指控及相關證據,基本掌握了葉某的犯罪事實,當即對葉某依法進行傳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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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室里,面對辦案民警咄咄逼人的目光和凌厲的攻勢,葉某自知在劫難逸,癱坐在椅子上直冒冷汗,民警步步緊逼的訊問使其再也難以招架,無法自圓其說,只得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串實。
犯罪嫌疑人葉某,男,55歲,本縣陳集鎮人,住羊寨鎮北沙村,在家每日接送在某中學讀書的女兒。由于路途較遠,該計劃買輛“奔馳”接送,但苦于手頭的錢不夠,便動起了騙錢的歪主意。
去年6月間,葉某找到自己經常在浴室洗澡時結識的某浴室老板王某,說準安某公司投資1萬元每月可分紅2000元,每月底結算,讓王某投資兩三萬元錢,稱王某每月得紅利,自己也可從中賺些好處費。
不知是套的王某也想賺些零花錢,在葉某多次游說下心動了,也沒問投資的相關情況,就毫不懷疑地跳進了葉某設計好的陷阱,于去年8月的某天通過手機轉賬給葉某2萬元。
為了取得王某的信任,騙取更多的錢財,葉某在之后的每個月底通過徽信向王某轉賬4000元“紅利”。其間,得到甜頭的王某在葉某的騙說下又向其“投資”3萬元,殊不知,自己拿到的所謂紅利其實就是她自己投下去的本錢。
同時,葉某還以王某為例,于去年11、12月間以同樣的手段先后4次騙取該浴室員工周某10萬元。直至今年春節前夕,周某向葉某要錢時,葉某卻向其攤牌,以公司老板出事被抓,公司已倒閉為由拒絕還錢,其后多次催要術果,而葉某所騙取的15萬元被其用于買車和償還貸款,已分文不剩。
今年4月17日,當王某、周某在光明路萊場遇到葉某時雙方為要錢發生矛盾,因葉某自己報警而東窗事發。
目前,葉某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公正的判決。
校對 陶善工




